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调整非税收入线上申报方式的通告
为了进一步优化缴费服务,拓展缴费服务渠道,方便缴费人网上缴费,现将优化调整非税收入线上申报方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优化重构非税收入各费种线上申报功能,申报方式调整为按费种申报,实现部分费种申报信息预填。缴费人登录宁夏电子税务局,选择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费申报及缴纳】-【非税收入申报】菜单,选择申报费种,补充录入部分申报信息,即可完成相应费种申报。
二、实现核定征收费种的费源信息共享,缴费人通过宁夏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、矿产资源专项收入、土地闲置费、水土保持补偿费(建设期)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5项核定征收类征收项目,费种申报表单数据自动生成,缴费人只需选择是否确认申报,不必再次录入申报数据。
三、缴费人选择线下申报缴费,仍通过办税服务大厅自行申报缴费。
四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特此通告。